为方便残疾人诉讼,有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解放区法院出台六项措施,效果良好。
一是开辟立案绿色通道。针对一些生活困苦、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该院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带卷入户办案的方式,力争做到让残疾人不跑路、少跑路,在家就能立上案。
二是实行优先制。对涉及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接待、优先调解、优先办理,快速查明,限期审结,及时、高效办理残疾人案件。
三是实施司法救助。对于被告是残疾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该院积极结合法律援助机构为其安排律师,提供司法援助;对于家庭困难、无业的残疾人,对其实行缓、减、免诉讼费,让贫困残疾人也能打起官司。
四是实行快审快执制。设立巡回法庭,深入到在残疾人家里了解情况,就地开庭。对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即时调解。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限期审结,限期执行。
五是定期回访制。针对已结案件,法官通过电话或上门走访,了解案后执行情况,发现荆手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反映,通过组织协调,快速解决他们的疑难问题。
六是法官责任制。将所有法官分流到辖区九个街道办事处,各管一方,并统计出自己所管办事处残疾人的姓名及家庭情况,定期为残疾人及其家属宣传法律法规,讲解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指导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解放区法院已审理残疾人案件31起,调解14起,减免残疾人诉讼费用8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