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为了公众的利益】住宿经营者请注意,不可“来者不拒”

发布时间:2021-12-01 14:58:51



    遇到未成年人前来住店时,经营者们请多留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来源:今日说法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2812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