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袁先生将一面印有“情系百姓、执法公正”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解放法院程明法官手中,感谢程明法官帮他挽回损失,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对解放法院审判人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的工作作风及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给予诚挚感谢和充分的认可。
2018年5月,袁先生与出租车车主毋先生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租期一年,合同期满后退车交钥匙,全额退还租车押金。合同期满后,毋先生以车辆在承包期间发生过交通事故为由扣除袁先生押金二千六百余元,并表示等保险单下来后多退少补。保险单下来后,毋先生拒不返还多扣除的押金,以扣除的押金当做买保险的损失,双方两清。三年期间,袁先生多次向毋先生讨要押金无果,无奈之下,袁先生诉求法院。
案件不大但过程曲折。此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后续保险费用增加的具体数额。为查清案件事实,程明法官带领团队人员走访出租车公司调取出租车辆2018年车辆保险单据,了解第二年车辆保费上涨情况。后又因保费上涨数额双方争执不下,程明法官积极联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了解车辆保险缴费基准上浮情况,通过多次走访取证最终还原了案件的真相。此案件前后历经三次庭审,最终判处被告毋先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袁先生押金1145.16元。
袁先生说:“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是你们的认真劲不减。通过本案的审理让我感受到解放法院司法为民、执法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真正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涵。”
鲜红的锦旗既是当事人对解放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鞭策,接下来,解放法院将以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锐意奋进,不断创出更新更好的成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作为法官的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