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网络视频

【走近民法典】改变土地用途 须依法审批

发布时间:2021-12-18 10:46: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国普法的微博视频 ​​​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27463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