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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当庭调解促和谐 当场履行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7-07 17:34:40



7月7日,解放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被告李某与原告赵某是认识十几年的朋友关系,几年前,李某加盟了一个运输公司,自己运输货物,后因货物太多,自己忙不过来,从2019年5月开始李某便请赵某帮助运输货物,双方口头约定按照运送货物的吨数计算运费,一吨36元,截止2020年5月,原告共向被告运输货物7662.03吨,运费共计291110.34元。被告从2019年7月起分批次向原告支付258000元后剩余33110.34元未付。由于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被告支付运输费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赵某将被告李某诉至解放法院。

立案受理后,解放法院本着减少社会纠纷、化解当事人矛盾的宗旨,在庭审前,承办法官主动跟双方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难点和堵点。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发现被告调解意愿较强,为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矛盾解决在萌芽,纠纷化解在诉前”的良好效果,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反复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35000元运输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本案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时10天。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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