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法官,他核查的每一个证据、作出的每一个判断都与人最宝贵的生命、自由息息相关,既肩扛主持正义惩恶扬善的神圣使命,又担负不容瑕疵对生命负责的巨大职责。这分使命和职责,对于解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宇来说,就是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孜孜以求,对定罪的证据反复推敲,端稳法律的天平。
2012年,李宇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考入解放区法院,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他从书记员、内勤、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副庭长,一步步成长为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先后审结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审判质效连年位居该院前列。
“刑事审判关乎被告人的家庭和命运,每一个判决都要做到心中无愧。”为此,李宇在审理案件时异常严谨和细致。他始终严把证据关,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证据都仔细对照法律法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确保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无误。他告诉记者:“认定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要从证据出发,证据间不仅不能有矛盾,还要形成一个统一的链条。只有这样,案件才能经得起检验。”
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并不容易。
2018年,张某、许某、程某3人因涉嫌多起婚姻诈骗,被提起公诉。李宇在审理时发现,案件存在“张冠李戴”的情况,其中涉及被告人程某的一张作案照片,存在作案人与其本人面貌不相符的问题,这引起了李宇的警觉。
“假如这张照片不是程某呢?那么,必然会导致被告人犯罪事实认定上的错误。”带着对案件事实和国家法律的尊重,李宇不厌其烦地与公安机关、公诉机关沟通,最终从案发地调取了案件的监控视频。李宇从视频中发现,这起犯罪的作案人果然不是被告人程某所为,而是其余两名被告人所为,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刑事案件一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让被告人罪当其罚。审判中,李宇始终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让审理的每个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2018年,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李宇成为解放区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主力。涉黑涉恶案件往往都是案情复杂且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法官审理这些案件,需要承受更多的压力。李宇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有责任和义务践行法治精神。法官每多审结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会多增加一分!”
对涉黑涉恶的刑事案件,李宇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避免人为“拔高”或“降格”,依法从快从严处理。他先后承办了被告人焦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毋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等涉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面对证明标准要求高、证据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李宇在事实上把得真、在证据上把得实、在法律适用上把得准,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庭审,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等形式,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在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李宇不是一味地就案办案,而是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他常说,刑法虽然是一部惩治犯罪的法律,但法官并非冷冰冰、没有温度,法官应以勇者手段,显仁者情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面对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李宇总是在庭前庭后、判后答疑中说上几句暖心话,努力在情感上与他们产生共鸣,分担减轻他们的痛苦;面对被告人,他坚持依法保障他们的权益,努力用有尊严的审判方式去唤醒他们的良知,让他们怀着感恩的心去改造。
2021年,3名被告人与他人发生矛盾,将他人打伤,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他们中最小的是1997年出生。宣判后,李宇并没有急于退庭,而是和3名被告人谈起了心:“因为你们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你们的父母也操碎了心。你们都还年轻,一定要认真悔过、改过自新,走好以后的路。”听完李宇的话,3名被告人掩面痛哭。
还有一个案件,让李宇至今印象深刻。“李法官,能不能把我判轻一点呀,我想在我女儿18岁生日的时候回家。”听了被告人张某的话,李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张某,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审判你了,你也是快50岁的人了,实施犯罪的时候你怎么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呢,将来你女儿也会成家有孩子,你怎么给自己的后代树立榜样呀……”
审判不是目的。秉承着这样的想法,李宇总是在庭审结束后,和被告人“聊聊天”,通过情与法的结合,使一个个顽固不化的被告人真诚悔罪。作为法律法条的执行者,李宇敬畏法律,更敬畏生命。他说,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愿意多判重处被告人,但在披上法袍的那刻起,就承担着不使一个罪犯逍遥法外、不让一个无罪公民无辜受冤的责任。因为,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罚当其罪才能让更多的人信服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
正是凭着对法律事业的钟爱,李宇把对法律信仰的坚定守护,化作默默耕耘的身影,在自己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荣获河南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用法律的睿智、理性和天生的善心、感性,于冰火交融中,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