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即便无力偿还,也要积极配合
否则,一旦法院开始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都将面临一系列强制措施
“法官,希望你们尽快出警,我知道林某的下落了,他明天将在安徽省火车站出现,信息可靠,可以抓紧去!”1月31日下午,接到执行申请人刘某的电话后,解放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整装出发,远赴安徽省开展执行工作,查找被执行人林某下落。
原来,被执行人林某曾向执行申请人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6万余元,经法官调解,达成一致协议。但林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如期偿还债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遂向解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林某能再现身,系执行申请人刘某通过“中间人”得知林某下落。由于林某行踪不定,刘某为确切掌握林某的行踪,通过“中间人”引林某现身火车站,并持续与“中间人”取得联系,以进一步明确林某所在地。
执行干警经高速连续行驶七八个小时至目的地时已是晚上,夜幕降临,车站人来人往,环境复杂,视线也极易受阻。“中间人”一边与林某取得联系,一边同刘某电话保持畅通,以便为执行干警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执行干警时刻保持高度机敏状态,在“中间人”的信息帮助下,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林某并将其连夜带回。经查询,林某名下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其毫无还款意愿、态度恶劣,执行干警对林某采取拘留措施。
此次连夜异地执行,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彰显了执行威慑力,切实维护了案件执行申请人刘某的合法权益。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任何妄图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入狱坐牢。因此,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要积极履行,没有能力也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措施,积极筹款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