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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配件......组装枪?可“刑”!

  发布时间:2023-04-12 18:03:50





一方为了提高销量

一方基于兴趣爱好

通过某网购平台

买卖射钉枪及配件

组装成枪

最终双双获罪

卖家称,自己只卖配件又没组装枪

买家称,组装后一直存放在家中

没有用于打猎和在社会面活动

对此,“刑”

且看解放区法院以案说法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

陆某因个人喜好枪支

通过某网购平台搜索“射钉枪”

发现刘某经营的店铺销售

射钉枪、自动退壳伸缩折叠托、管套等物品

并配组装图

后陆某与刘某联系

购买相关配件组装为一把枪形物

并购买钢珠用于射击

经鉴定,该枪形物被认定为枪支

 

法院判决

解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刘某向他人出售以火药为动力

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支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陆某出于个人爱好而购买枪支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最终分别判处刘某、陆某 

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

我国历来严格控制枪支的流转

禁止个人非法买卖枪支

买卖枪支配件这种非法交易

刺激了枪支的非法流转

扩大了枪支流入社会的风险

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现实危险

在此提醒

千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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