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区法院召开党组会,出台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一是在企业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法院加强同企业的日常联系,及时跟进,全程参与,给予法律上的帮助。对涉及企业的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立、快审、快结,执行工作中采取活查活扣的办法,确保不影响工程正常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在南水北调征迁安置工作中的相关政策,不折不扣地向群众宣传国家优惠政策,真正做到为群众着想,及时了解他们的要求和想法,及时向征迁安置指挥部反馈工作情况,使分包户做到按要求搬迁。三是依法保护和促进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探索优化司法服务的有效途径,真正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对市场经济中的各类经济主体,特别是对外地投资者,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重要合同的签订,重大项目的论证等服务,走进企业,倾听意见,最大限度地延伸职能,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四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些群众关注、影响重大的案件,要注意把握办案时机和工作方式,想方设法做好调解、协调、和解等工作,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