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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诉前调解,成功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4:24


2023年7月13日,解放区法院通过“一站式”金融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2022年6月18日,被告李某与原告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为12500元,年利率为15.4%,借款期限为12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多次向李某催要,但李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解放区法院立案庭综合案件相关情况,并在充分征求原告的情况下,为妥善化解纠纷,将案件转到诉前调解程序。作为本案的调解员,殷有利在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李某取得联系,但调解员多次给李某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为了将案件尽快妥善的解决,调解员给李某发送短信,告知李某自己的身份以及有关这件案子的详情,希望看到短信后与自己及时联系。在短信发出去没多久,李某就打来电话。电话中,李某告知调解员她不是不愿意还钱,是实在没有钱,无力偿还借款。调解员也从她的口中得知,她和老公做生意赔了很多钱,并表达出了自己想轻生的念头。当即,调解员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并通知李某到法院来一趟,当面说清楚。

在调解员逐渐了解了李某的情况下,知道此次案件调解难度大,为了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利益,调解员与原告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询问其是否可以对欠款的金额上后退一步,但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没有权利,调解员立即给公司负责人联系,耐心劝导希望其能够理解被告的状况,互谅互让,本着以让对方偿还借款为根本,理性地处理此问题,最终达到自己要回借款的目的。在调解员的劝说下,负责人同意免除了李某的借款利息与违约金,并承诺之后执行也不再涨利息的条件。在得到原告的承诺后,调解员立马与李某沟通,告知原告的要求,反复陈述不还款的利害关系,详细耐心解读金融借款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被告积极还款,并耐心的宽慰李某,积极的面对生活。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完成了法院司法确认申请及签字,实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解放区法院将诉讼服务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实现无缝对接,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情况下,“对症下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零收费、高效率、可执行的优点,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促进金融矛盾纠纷高效多元化。接下来,解放区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金融纠纷案件,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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