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律协”共调解,“一调三赢”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9-18 17:54:27
新媒体平台的出现,给人们沟通交流搭建了桥梁,人们往往喜欢通过互联网发表自己不同的见解。然而,有时候言论表达不清晰会造成他人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法律工作者肩负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责,生活中更应知法守法、谨言慎行,通过正当的渠道、理性地表达不同意见。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有关法律从业者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范围包括“法律咨询”的公司,被告李某是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2023年6月16日,被告李某在某微信群里发布了一些个人见解,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李某此举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遂诉至解放区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李某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详情,发现原、被告双方同属于法律从业者,承办法官考虑到法律从业者之间的纠纷不仅会有损于法律行业的整体形象,也会让群众对法律行业形成负面看法,于是承办法官决定联系律协一同开展调解工作,将影响降至最低。9月7日,承办法官与律协的代表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理清双方的矛盾争议焦点,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地释法析理,参与调解的律协副会长也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耐心沟通,解开了双方的误会。最终,在法院和律协的共同努力下依法、公正、高效的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原告也当即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双方并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yy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