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车、没房、没存款?法院拿你没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08 17:23:20
被执行人名下没车、没房、没存款?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法院束手无策?
近期,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形式
用以支付执行款
成功的破解了这一难题
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与被告黄某之前系同事关系
黄某先后向张某借款60000元
双方约定2022年3月15日到期时还本付息
同时被告李某、王某为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
但还款期限届满后黄某未向张某偿还借款本息
故张某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
后经法院调解确认以上事实并对还款期限做出约定
但到期后黄某等人仍旧未履行还款义务
故张某向解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之后
经执行干警调查了解
被执行人之一王某名下房产、银行卡
因其他案件被山阳区法院冻结
本案轮候查封、冻结暂不能处置
另调查了解
被执行人黄某、李某因刑事犯罪被羁押于看守所
法院多次进行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李某名下可能有公积金账户
本院发出《律师调查令》调查了解
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公积金账户内有足额款项
法院立即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扣划李某名下公积金账户总计83078.31元
至此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当被执行人名下涉及多个案件
其名下房产、银行账户等已被其他案件查封、冻结
或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其他到期债权等财产线索进行调查
帮助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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