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揭秘!披着电玩城“外衣”的赌场什么样?

发布时间:2023-11-17 17:32:50


图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休闲娱乐项目需求增大

电玩城等娱乐设施受到了大众的欢迎

有些经营者为谋取利益

在电玩城内设置赌博功能并可变现的

游戏机

允许黄牛倒卖游戏币规避风险

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

一起开设赌场案





图片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份

被告人常某、吕某商议决定承接

焦作某购物广场的动漫城

因常某、吕某身居外地

让张某、林某、刘某

(以上三人均已判决)

负责动漫城的所有经营活动

为增加动漫城客流量和营业收入

在常某、吕某的默认下

张某等三人在动漫城内放置

具有退币功能的赌博机

为规避公安机关打击风险

张某等人以低于普通玩家购买游戏币

价格向赵某等六人(均已判决)

出售大量游戏币

同时允许赵某等人与使用赌博机

赌博的玩家进行私下交易

以实现参赌玩家的返利

在此经营期间

赵某等人共计买进金额444563.88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常某、吕某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

情节严重

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常某、吕某

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愿意接受处罚

并预缴罚金

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常某、吕某

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常某明知动漫城放置

具有退币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

并有黄牛倒币以实现

游戏币退币变现功能的经营模式

仍安排他人

继续依照该经营模式管理经营

被告人常某个人违法所得达285000元

情节严重

不宜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被告人常某开设赌场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35000元

被告人吕某犯开设赌场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35000元

被告人常某、吕某

向公安机关退缴的违法所得

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根据有关的规定

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

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

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

贵重款物作为奖品

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

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

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

“开设赌场”行为





法官提醒

作为电玩城的经营者

应合法经营

且勿触碰法律的底线

一旦违法

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图片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28033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