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解放法院在刑附民案件中注重当庭履行赔偿款,以最快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效果良好。今年以来,该院共调解刑附民案件34起,当庭履行32起,当庭履行率为94%,标的额89万余元,比去年同期当庭履行率提高了三十个百分点。
一是摸清偿付能力,做好调解准备。庭审前,承办法官通过当事人居委会、被告人邻居亲友详细了解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生活来源,摸清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详尽了解受害人的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为案件调解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二是加大思想疏导,定好调解方向。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关于刑事附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告知被告方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可从轻处罚的刑事法律政策,促使被告人及其亲属自愿赔偿并及时兑现。同时疏导受害人及其亲属从被告人实际偿付能力出发,适当降低赔偿要求,以便于赔偿款能及时到位。
三是做好梯次调解,达成和解意向。针对重大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刑附民案件,组成梯级调解组,由主审法官、庭长、主管院长依次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等多种调解方法,快速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工作,找准矛盾结合点,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如该院近期受理的一起重大交通肇事刑附民案件中,被告人司机詹某开车将古某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采用多种调解方法组织双方当事人亲属进行了15次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共同为法院送来“公正为民”的锦旗。
四是注重当庭履行,确保案结事了。由于调解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认可,被告人及其亲属均能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积极当庭履行赔偿款,以期在得到受害人及其亲属谅解的同时,在刑罚量刑时也能依法得到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达到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