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未”来,向阳生长——解放区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4-05-17 08:11:21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涉未成年被告人刑事犯罪中,家庭教育缺失、监护责任缺位等问题突出。为有效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5月16日,解放区法院向一起涉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在该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平时疏于对被告人的教育和监管,没有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因此,法官依法向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让监护人当场签订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法官教育监护人要切实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尤其是当前被告人正处于特殊阶段,作为监护人不要只关心学习问题,要更多关注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情感需求,帮助被告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主动参与家庭教育治理,是常态化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方式。下一步,解放区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围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紧贴少年审判工作实际,以法庭+家庭+第三方联合帮教制度和义工服务制度为抓手,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起家庭教育职责,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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