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关系”找工作,是“馅饼”还是“陷阱”?
发布时间:2024-06-18 17:33:05
不少人遇到“能人”出手相“助”,通过“托关系,走后门,花点钱”就能找到好工作,自以为遇到命中“贵人”,不成想“馅饼”最后变陷阱,一不小心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以有“关系”可以帮找工作为由骗取受害人19万余元。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份,被告人温某在卖菜期间认识了被害人赢某的父亲,好面子的温某谎称自己是某矿的领导,赢某父亲便托温某帮忙留意下某矿是否招人,想给赢某找个稳定工作,温某便随口应下。之后,温某被人催要欠款,着急用钱的温某偶然听赢某的父亲说赢某准备买车,手里有现钱。为偿还债务,温某便动了心思,告诉赢某自己可以帮其安排工作,不过需要先交1万元的入职保证金,赢某二话不说将钱转给了温某。尝到甜头的温某开始通过编造补缴社保费、风险抵押金、入党保证金、办理班长证、办理经理资格证、购买工装、购买股份等多种理由,要求被害人向其转账,半年期间,共骗取被害人赢某19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931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温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本次犯罪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温某将部分诈骗款项用于赌博,酌情可以从重处罚。综合全案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责令被告人温某退赔被害人赢某193150元。
法官提醒
又到一年就业季,求职应聘已成为不少人的心头难题,部分求职者开始病急乱投医,相信一些骗子所谓的“有人脉”“有关系”,心甘情愿转账付款,最后落得人财两失。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求职者,找工作时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渠道求职,如遇有人打着“有熟人”“有关系”的旗号帮你安排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出门在外要财不外露,以免被“有心人”盯上。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