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闹心 法院调解暖心 发布时间:2024-06-21 16:01:53
买婚房本是件高兴事,结果房子楼上漏水,导致原告婚房装修一再延期,新婚小夫妻迟迟不能入住,最终,邻里对薄公堂。看解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如何化解这一起长达两年的邻里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上下楼邻居关系。2022年,原告父母为原告购买了某小区一楼作为原告的婚房,新婚小夫妻就等着装修好后入住,但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发现二楼住户管道漏水,导致原告装修无法进行,工期一再延迟。小夫妻本憧憬着婚后可以住进新房,但截至目前两年小夫妻仍然没有入住。两年期间,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该问题,几次沟通都闹得不欢而散,社区和派出所也曾多次就此事进行调解,但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解放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停止停止侵害并排除妨碍,同时承担漏水的全部财产损失。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考虑到当事人系邻里关系,邻里纠纷类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的日常生活起居,解决该类案件不仅要帮助他们彻底化解纠纷,同时也要维护好邻里关系,一旦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邻里间的矛盾升级。于是,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在沟通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对于漏水原因、漏水事实争议较小,但就赔偿问题争议较大。被告认为原告提出的涉及漏水造成的损失费用较高,但原告对赔偿问题又不肯让步。面对此,调解员决定将两人约至法院,面对面进行详谈。
“你也别跟我说那么多了,法院我是不会去的,我也不同意调解,法院愿意怎么判就怎么判。”被告在电话那边怒气冲冲的说。
“您先消消气听我说几句,你看管道漏水本身就是我们责任,损失我们肯定是要赔偿的,如果案件一旦进入鉴定程序,不仅会产生大量的鉴定费用,同时也会延长审理周期,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再者,作为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家小夫妻结了婚买了房子也住不进去,咱也要替人家考虑,是不是?”电话这头的调解员耐心地做被告的调解工作。
经过调解员释法说理,被告终于同意到法院“面对面”参与调解。当即,调解员趁热打铁,约定了双方见面的时间。双方见面后,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明法析理、耐心疏导,为双方架构沟通桥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一场长达两年的房屋漏水纠纷终于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类案件解决的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睦,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解放区法院将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持续深耕诉源治理工作,强化为民情怀,聚焦民生关切,真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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