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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法治助企“组合拳” 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发布时间:2024-06-25 18:14:10



营商环境是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近年来,解放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配合区人大指导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持续强化司法保障、优化提升司法服务,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安企利企的服务环境。







提升涉企诉讼服务,加强涉企纠纷源头化解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服务企业的“第一道窗口”,解放区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为企业打造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利用线上移动微法院、人民调解平台、送达平台等互联网方式,围绕立案、调解、送达等诉讼事项,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推动涉企立案快流快转。建立涉企案件专业调解队伍。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涉企案件专业调解队伍,选聘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对接涉企纠纷调解,推进专业调解队伍实质化运行,使得大量涉企纠纷能当场或短期内在诉前解决完毕、履行到位。加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力度。加大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区检察院等单位的协调力度,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利用我院设立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这一平台,履行司法职责,加强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案件的诉源治理能力。






发挥专业优势力量,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为营造公平公正、法治透明的营商环境,解放区人民法院以“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标,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加大涉企案件审判力度在审判环节设立速裁审判团队,对涉企案件中标的额较小、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由速裁审判团队办理;持续推进案件快慢分道、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促进涉企案件快审、快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效率,减轻企业诉累。加强涉企裁判执行工作。实行评估拍卖专职化,由评估拍卖组负责所有案件的网络拍卖工作,从评估、现场勘察、公告张贴、挂网拍卖、节点管控等,均脱离承办人;开展专项涉企执行活动,组织研讨对疑难案件的办理。对于暂无全额偿还能力的企业,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调解,力争达成和解协议,使企业能够分期履行,得以继续存续;坚持善意执行理念。通过“活查封”“反担保”等灵活形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临时解封腾出厂房减少执行企业的损失。






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助力企业破产变“破茧”




破产审判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内容,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助推器。近年来,解放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破产企业有序出清的良性循环。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成立专业化的破产团队,从审判队伍中抽调审理民商事案件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专门从事破产审判,并选取一名分管院领导担任团队长。成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制定《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明确解放区法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确定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规定评审委员会选任管理人的一般事项。积极探索出台破产管理人监督约束规定,完善选任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考核、破产管理人报酬等相关制度,实现破产管理人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行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相互融合做好初期筛查工作,及时将确定立执转破的案件交由破产审判部门审查。将执行的强制功能和破产审判的清算、重整功能优势叠加、充分释放,将“单向转化,前后衔接”转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有效避免程序空转、资源消耗,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有效疏通涉“僵尸企业”案件执行难“堰塞湖”。






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回应市场主体需求




近年来,解放区人民法院立足监督首责,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拓展司法服务渠道、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扩大司法服务对象,紧盯企业生产经营“痛点”、政策落实“堵点”、办事创业“难点”,对症下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司法服务需求。积极探索法企互动协同机制。畅通企业与法院的沟通渠道,建立“1+1”法企结对机制,通过微信“屏对屏”、走访“面对面”、“法院开放日”等方式,零距离、无障碍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针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劳动人事制度”“加强合同意识”等法律需求,精准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并通过“法院开放日”这一独特窗口,让企业家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开设涉企“微讲堂”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针对企业经营中有可能涉及的融资、担保、合同等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问题及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在线开展普法宣传,靠前指导辖区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切实提高企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和抵抗风险的意识。认真做好走访活动开展实地走访、电话走访、微信沟通走访等多种形式的走访,组织召开与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深入企业驻地,精准了解企业需求,宣讲惠企政策,对企业的发展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制作《企业法律风险告知书》向企业发放,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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