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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17 10:16:46


主要职能:

      

      

1、协助院领导协调本院工作;

2、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催办、查办工作;

3、负责全院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党组会议事务、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事物;

5、负责本院诉讼费、业务经费、机要、档案、文印工作;

6、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报告;

7、负责案例编报、信息调研及通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8、负责本院各部门起草的以本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的核稿工作;

9、对业务庭室和有关部门提出的综合性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

10、负责图书资料的管理;

11、负责观审团工作;

12、负责本院的法制宣传工作;

13、负责综合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工作人员:

   

    主    任: 张海峰

 

副 主 任:范红佳

 

工作人员:韩  贵、冯  燕、殷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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