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协助院领导协调本院工作;
2、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催办、查办工作;
3、负责全院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党组会议事务、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事物;
5、负责本院诉讼费、业务经费、机要、档案、文印工作;
6、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报告;
7、负责案例编报、信息调研及通联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8、负责本院各部门起草的以本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的核稿工作;
9、对业务庭室和有关部门提出的综合性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
10、负责图书资料的管理;
11、负责观审团工作;
12、负责本院的法制宣传工作;
13、负责综合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