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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观摩+评议”,推动庭审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4-10-21 17: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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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查清事实的能力,解放区人民法院制定《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院审管办,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与协调推进。院领导要在活动中以身作则、带头参与,既要带头开观摩庭接受观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又要带头进行评议点评,发挥指导督促作用。



制定量化标准


为量化庭审观摩,使观摩评价更加有依有据、效果更加直观,观摩法官依据《庭审观摩评分表》为庭审客观评分。参与观摩评议的人员,庭审中从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案件难度系数等方面填写评议计分表,逐项对照,并对庭审整体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认真查找审判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能力建设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机制,实现裁判文书和庭审评议制度化、经常化,不断促进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升。要把庭审评议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激发干警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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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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