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解放法院在诉前调解、导诉、审判、执行、帮教、宣传六个环节上延伸陪审员职能,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754件,参与审判475件,执行和解36件,帮教回访15人,上法制课35次。
一是发挥“调解员”功能。该院将7名调处纠纷能力强的陪审员充实到立案庭,组成诉前调解组,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即收即调,法情并用,化解双方当事人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是发挥“导诉员”功能。对于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立案庭陪审员则指导当事人准备诉讼所需的材料、手续,解答法律咨询,指导修改诉状,确保当事人一次起诉符合立案条件。
三是发挥“监督员”功能。该院挑选14名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与庭审活动,直接监督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守法意识,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发挥“执行联络员”功能。该院选派10名陪审员充实到执行局,充当义务执行联络员,协助送达司法文书,参与执行调查、评议、和解、裁定等工作,促进执行效率提高。
五是发挥帮教“指导员”功能。该院将来自学校、工会、妇联等相关单位的8名陪审员组成帮教回访小组,利用其职业经验、社会影响力和地缘、人缘优势,定期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对被判处缓刑的学生进行心理矫治,使其早日回到学校;协调帮助缓刑无业人员就业,使其在稳定的缓刑考察期内认罪服法并积极改造。
六是发挥法制“宣传员”功能。该院在9个街道办事处设立陪审员联系点,定期组织陪审员深入社区、学校,通过现场法律咨询、上法制课、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同时利用其桥梁作用,积极宣传法院工作现状和审判工作情况,增加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