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打出执源治理“连环招” 发布时间:2024-12-04 17:34:34
为推动执行案件减存遏增,解放区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途径,通过创新三项措施、出台三项机制,不断强化执源治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快速兑现。
实行调解即时履行机制。为减少流入执行程序案件量,解放区法院加强诉前、诉中民事纠纷调解力度,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释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产生逾期利息、执行费等更多的法律责任,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实质性化解纠纷,从源头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量。
实行执行建议机制。为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在审判阶段,解放区法院实行“执行建议制度”,即在审判阶段,针对复杂、大额的民事案件,在研究案件时,实行审判、执行“双列席”会议,通过审判和执行部门的前端沟通,执行部门以“执行建议”形式,向审判法官发出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建议,力求在审判环节把问题解决,有效防止裁执脱节而衍生执行案件,通过共同综合推进执源治理。
实行判后执行提醒机制。为促使被告在判决后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解放区法院实行民事判决附执行提醒机制,即主动在判决文书后附执行提醒,告知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及被执行风险,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的法律义务,通过判后执行提醒,逐步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今年以来,民事生效裁判申请执行案件1605件,进入执行案件同比下降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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