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解放区法院:诉前调解治“未病”促解纷

发布时间:2024-12-11 16:46:32


图片

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要求,持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在诉前调解上下真功夫、硬功夫,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图片

多方参与的诉前调解模式

解放区法院与市矛调中心积极对接化解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派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人员常驻中心,强化源头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物业诉讼案件增量;与市医调委对接完善“法院+医调委”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医疗纠纷矛盾化解“无缝衔接”;不断壮大类型化纠纷专业调解队伍,发挥婚姻家庭纠纷、小微企业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业化调解团队优势,做优司法调解。这种多方参与的调解模式,丰富了调解资源,提高了调解的针对性和成功率。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前调解模式

解放区法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线上调解平台。对于一些当事人因地域、时间等因素不便到场的案件,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等方式开展调解。同时,不忽视线下调解的优势,对于复杂案件和需要实地勘察的矛盾纠纷,调解员深入现场,面对面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力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这种调解模式兼具突破地域限制、提升参与度、灵活处理案件和整合资源等优势,能够高效处理纠纷。

司法确认与调解相结合的诉前调解模式

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解放区法院全面落实“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案件当事人在诉调对接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调解员指导下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这种调解模式能够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期限,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1+1>2”的良好解纷成效。

今后,解放区法院将持续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诉前调解方式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图片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27686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