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劝架反被打 法院调解护良行
发布时间:2024-12-09 16:48:20
本欲平息干戈,以善念化作劝和桥梁,谁料干戈未息,自己却成“故事主角”。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劝架引发的纠纷案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传递了司法的温情与公正。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27日上午,被告李某到某小区看房时,与该小区保安发生口角,82岁的原告张某作为小区居民本着和谐社会、亲邻善友的想法上前阻止,李某不仅无视原告的善意劝阻,反而与之发生口角,后李某更是恼怒扇了张某一巴掌,原告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李某诉至解放区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地查阅了卷宗材料,了解到该案调解空间较大,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双方约至法院展开调解工作。
张某一见到法官情绪有些激动:“法官,你看我这么大年纪了,好心劝架,谁知道他这个人好坏不分,不仅不领情还打人,打伤人也赔偿。”
李某也很激动,认为是张某多管闲事,才造成这样的后果,不愿意赔偿。面对此情况,法官将两人分开,一方面向李某解释其行为在法律层面的准确定性以及可能面临的判决走向,让其清晰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给张某造成的伤害与损失之严重性;另一方面,法官充分肯定张某劝架行为的善意初衷与正当合法性,同时耐心劝导张某考量李某当时冲动情绪及案件特殊情境。经过多轮耐心细致且深入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态度渐趋转变。李某认识到了自身过错,向张某道歉,并主动表示愿意承担张某的赔偿责任;张某也表示理解李某当时冲动之举并非蓄意为之,最终选择谅解李某。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好意劝架是善意调解的体现,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合法行为,主动介入冲突进行劝解,展现出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与道德风范,该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当性,其合法权益依法应受充分保障。生活中面对矛盾时,我们应当优先采用合法、温和、理性的方式加以解决,杜绝以激烈争吵、暴力冲突等不良方式加剧矛盾或引发次生伤害。此外,作为“热心”的劝架者,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的同时,也应高度重视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在劝架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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