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网上购物竟遇三无产品,法院调解彰显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4-12-26 16:35:57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购平台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也让一些不法商家趁机钻了空子,在网上销售劣质、假冒甚至三无产品。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网上购买麻药却遭遇三无产品的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成功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实现了退一赔三的公正结果,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2024年8月3日,原告温某因个人医疗需求,在被告网上店铺中购买了4支麻药,价格为800元。然而,当温某满怀期待的打开包裹后,却震惊地发现眼前的所谓“麻药”不仅包装简陋,而且没有任何正规产品应有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等关键信息,完全属于三无产品。后温某通过查询得知案涉麻药已被多地行政机关认定为假药。于是,温某立即联系被告,要求退款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赔偿,因协商无果,故诉至解放区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调解员认真审查了原告温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购物订单详情、产品实物照片、与被告的聊天记录等,明确了被告销售三无药品这一行为。调解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仅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意见,认为本案的调解空间较大,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被告严肃阐明了其销售三无产品所违反的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被告其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让被告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耐心地倾听原告的诉求,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寻求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和多次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退还原告温某全部的货款800元,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三倍的赔偿,总计3200元。同时,被告也承诺将立即整改其经营行为,加强对所售商品的质量把控和源头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违法销售行为。

这一案例的成功调解,不仅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任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商品信息,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商家进行交易。一旦遭遇侵权行为,要勇敢地站出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yys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45090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