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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共同发力,化解行政案件僵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17: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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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解放区人民法院和淇县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了一起强制清除地上物及行政赔偿案。这一调解成果,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更为可贵的是,此次两院协同作战,跨越地域界限,不仅打通司法合作的“经络”,为跨区域司法协作树立了崭新标杆,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宝贵的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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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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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原告某种植公司与被告某办事处签订《绿化种植承包合同》,约定被告将其辖区内约545亩土地交由原告进行绿化,合同期25年,自2018年11月至2043年10月。在合同期内原告需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态绿化标准进行绿化,期间绿化所用苗木、种植管理等一切绿化投入均由原告负担。因原告种植的林木占用耕地32.36亩,2023年10月26日,被告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通知原告伐树,但原告并未自行伐树。2023年12月20日,被告将原告种植的32.36亩林木强制砍伐。原告认为被告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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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图片解放区法院、淇县法院及淇县政府共同商讨案件调解方案

该案经过两次庭审,承办法官认为,如果该案依据法律规定径行裁判,无法从根源上化解各方的深层次矛盾,极易导致案结事不了的局面。秉持着司法为民、定纷止争的理念,承办法官多次与案件的原告、被告沟通协调。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沟通,当事人的态度逐渐松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工作。但随着调解工作的持续推进,承办法官发现仅靠解放区法院单方的力量,难以从根本上调和双方的分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效果。为切实达成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标,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因漫长诉讼程序带来的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再次联系淇县法院共同解决该案,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判前化解。

解放区法院与淇县法院法官就该案件如何化解制定了初步的调解方案。方案制定后,淇县法院充分发挥属地法院的天然优势,积极与行政机关和当地政府沟通;解放区法院则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疏导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将“事理”讲清,把“法理”讲透。经过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解放区法院通过网上开庭办理原告撤诉申请,至此该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

图片晚上九点,解放区法院通过网上开庭办理原告撤诉申请

此次两地法院共同调解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保障权益,更彰显司法系统在应对复杂纠纷时的创新与担当。跨区域的协同作战打破地域壁垒,让法律适用统一、资源共享成为现实,为后续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可借鉴范例。未来,两地法院将持续深化合作,以法为笔、以和为墨,绘就更多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画卷,走好守护人民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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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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