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欠款当场结清,调解室中的“温情和解” 发布时间:2025-04-03 16:56:13
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50万元,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4年1月23日,二被告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还款。为催促二被告还款,原告找到共同好友作为担保人,在原告贺担保人的多次催讨下,二被告扔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三人诉至解放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案件事实清晰,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法院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工作启动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件全貌,与调解指导法官共同梳理双方争议焦点。调解员深知,这类因朋友间借款引发的纠纷,不仅涉及金钱利益,更关乎多年情谊,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双方彻底反目。于是,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双方见面后,气氛十分紧张,二被告表示自己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双方均不让步。调解员决定从二被告入手,向其二人阐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要偿还本金,还可能面临额外的利息、诉讼费等经济负担,甚至个人信用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引导被告正视自身责任,积极寻求解决办法。调解员也与原告沟通,说明被告目前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确实遇到了困难,劝解原告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适当给予被告一定的宽容和理解。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同意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全部利息诉求。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当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50万元借款支付给原告。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原告也送来了锦旗表达对调解员的感激之情。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解放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体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仅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解放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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