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院“一把手”同堂履职 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5-04-21 16:38:56
2025年4月21日,解放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解放区人民法院院长范传武担任该案审判员,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慧芳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此次法检两院“一把手”同堂履职审理案件,有力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自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在明知其销售的保健食品中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仍在其自营的保健品店内进行销售牟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检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解放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严肃。检察机关依法宣读刑事起诉书,并发表了公诉意见。审判员范传武有条不紊地主持整个庭审过程,引导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推进。在法庭调查阶段,详细审查案件事实,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各个细节进行了深入询问;法庭辩论环节,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发表意见的权利,让整个庭审过程既严肃公正又严谨规范。该案件择日宣判。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此次法检两院院长同堂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是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态度的有力彰显。通过院长、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强烈信号,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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