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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后签了“互不追究”协议,受伤住院还能起诉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5-05-28 17: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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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而签订协议往往被视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然而,当一方在签订了“互不追究”协议后,因后续又住院花费起诉要求赔偿,又该如何处理呢?



基本案情

被告颜某与原告方某系同事关系,2022年6月17日,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报警后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在派出所签订了《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及民事责任,此事到此为止。

2022年6月19日,原告前往医院治疗,住院51天。原告认为其住院治疗行为系因上次发生冲突导致,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应由被告承担,经与被告协商未果,诉至解放区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材料,认定案件事实明晰,具备调解基础,遂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被告情绪激动,向法官倾诉委屈与无奈。被告表示双方此前已签订调解协议,如今原告却反悔起诉,这既违背约定,也有悖诚信原则。法官耐心安抚被告情绪后,详细解释道:“治安调解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告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自身伤情严重程度、后续医疗费用预估错误,或者协议赔偿金额明显偏离合理范围,显失公平,那么原告有权通过诉讼维护权益。”这番专业解读让被告逐渐理解原告起诉的缘由。

面对原告,法官则严肃指出随意推翻已履行协议的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不仅会破坏双方信任,违背契约精神,还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利法律后果。”随后,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效力、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律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治安调解的规定,为原告逐条剖析法律要点,帮助其准确理解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调解与释法明理,原告的态度发生转变,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妥,自愿放弃向被告主张赔偿,并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治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的合意,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纠纷快速解决意义重大。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出现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时,法律赋予受损害方救济途径。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系在民警主持下于派出所内签订,就现有证据而言不能认定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等情形,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明知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的法律后果,基于诚信原则,原告不应再向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签订各类协议,尤其是涉及治安调解等重要事项的协议时,务必保持谨慎和理性。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条款,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自身的权益和责任有清晰的认知。如果在签订协议后发现存在问题,应尽量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避免因冲动行事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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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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