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赔偿“打包办”!法院“一揽子”服务让正义提速 发布时间:2025-07-18 17:52:49
“真没想到!法院不光帮我们把工伤认定的事儿彻底厘清了,连赔偿金额都一起谈妥了。不用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更不用打多场官司,太省心了!”近日,在解放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刚拿到赔偿款的李先生脸上满是笑意。这暖心的一幕,正是解放区人民法院针对工伤认定案件创新推出“行政审理+民事赔偿”一并化解机制的鲜活写照。
工伤纠纷往往涉及“工伤认定”和“民事赔偿”两大环节,过去,劳动者常面临“先行政认定、再民事索赔”的奔波——先经历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对认定结果不服可能还要打行政诉讼;认定为工伤后,再就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起民事诉讼。一来二去,少则数月、多则数年,劳动者在维权路上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人单位也因纠纷久拖不决影响正常经营。
为破解这一难题,解放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探索“一并化解”工作模式。案件受理后,行政庭法官不仅聚焦工伤认定的合法性审查,还会同步了解双方在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方面的争议。通过联动人社、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诉前调解+庭审审理+后续跟进”衔接机制,并邀请专业调解员参与,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面对面沟通,结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标准、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耐心释法析理。
在某公司职工李某的工伤案件中,李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对工伤认定结果提出异议,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庭法官郭倩倩审理时发现,双方争议的核心不仅是“是否属于工伤”,还有后续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问题。郭倩倩先会同人社部门对工伤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梳理,明确告知公司李某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随后结合李某的工资标准、误工时长等,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范围。经过两次调解,公司不仅撤回了行政诉讼,还当场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约定3个月内支付全部赔偿款。
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自“一并化解”机制推行以来,解放区法院已成功化解工伤类纠纷数十起。不少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前怕纠纷拖成‘持久战’,现在法院把认定和赔偿‘打包’处理,我们能更清晰地知道责任和成本,也愿意主动承担义务。”
“工伤纠纷的核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劳资矛盾。”行政庭法官郭倩倩表示,“我们不仅要让法律条文落地,更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效率。”通过“一揽子”化解模式,将行政争议化解与民事纠纷调处有机融合,既避免了“程序空转”,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劳动者在最短时间内拿到“定心丸”,让用人单位在明确责任后及时止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工伤纠纷一站解”不仅是司法理念的创新,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当正义既能“快速抵达”,又能“全面覆盖”,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便有了更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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