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把油门当刹车!好心帮忙挪车酿大祸,法院调解当场赔付 发布时间:2026-06-03 16:54:08
“好心帮忙挪个车,结果一脚油门踩到底,把车撞废了,这责任到底该怎么算?”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帮忙挪车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被告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500元,这起棘手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6年5月6日18时30分许,在某小区门前,原告赵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因临时停放挡住了道路,影响了被告韩某的通行。韩某找到赵某的妻子要求其挪车,赵某妻子因不会开车,便请求韩某帮忙将车挪开。然而,在挪车过程中,韩某因操作严重失误,误将油门当成了刹车,导致车辆瞬间失控,径直撞向路边的墙体及广告牌。
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不仅造成原告的车辆严重损毁,车架底盘变形,经评估已无维修价值,还导致了墙体、广告牌损坏以及路人武某脚部轻微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迅速介入,经勘查后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认定:被告韩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赵某及其他受害方无责任。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原告无奈将韩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法院后被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在接手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但涉及多方财产损失及人员受伤,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为实质性化解矛盾,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向韩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作为车辆的实际操控人,因重大过失导致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面对原告车辆报废、墙体及广告牌受损等多重损失,调解员引导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对各项损失金额进行逐项核对与协商。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释法说理,被告韩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原告也考虑到被告帮忙挪车的初衷,同意在合理范围内主张权利。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韩某一次性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误工停运损失费、广告牌及墙体损失、人员受伤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12500元,并于调解当日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因“热心肠”引发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邻里亲友之间互相帮忙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涉及车辆驾驶、贵重物品操作等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务必审慎而为。驾驶人上车前,应先熟悉车辆档位、刹车及油门等基本操作。若因操作失误造成他人损害,即便出于好意,也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车主在请求他人帮忙时,也应尽到必要的提醒和告知义务,共同防范意外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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