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几个免费鸡蛋,却成了被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17:04:49
为免费领取鸡蛋
草率交付手机任由他人操作
配合刷脸完成身份信息核验
不曾想实名账号遭不法分子冒用
无端卷入官司纠纷
贪图一时小利
究竟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2026年1月,原告张某在闲鱼平台看中一款标注为国行正品的二手苹果手机,与卖家确认15天可退换售后政策后,按对方要求拆分付款:平台支付定金10元,收货时向某科技公司支付尾款1980元。原告拆箱验机后,发现手机并非正品,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遂诉至解放区法院。
经查,案涉闲鱼账号实名主体为蒋某,其支付宝收到原告支付的10元定金。而案涉手机实际由某百货商行赵某发货、收款,剩余1980元货款最终结算至赵某账户。
庭审中,蒋某辩称从未经营网店、不知晓售假事宜,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其询问笔录显示,2025年11月,蒋某轻信街头免费领鸡蛋活动,将手机交由陌生人操作下载闲鱼软件,并配合完成人脸识别核验,仅领取少量鸡蛋,未察觉个人实名账号被他人冒用从事交易。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闲鱼平台虽披露案涉手机卖家系被告蒋某,但根据庭审查明事实,并不能证明被告蒋某系闲鱼平台商家账号的实际使用人,且案涉手机由被告某百货商行寄出,绝大部分货款由被告某百货商行实际收取,故本院认定与原告实际建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的相对方系被告某百货商行。原告收到案涉手机后随即主张退货退款,符合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某百货商行退还购货款1990元的主张,予以支持。被告蒋某作为账号实名所有权人,负有账户安全管控义务,其本人名下账户收到原告支付的预付款10元,却无法解释资金收款缘由,足以证明其对账户管控存在重大疏漏。即便被告蒋某未直接沟通洽谈交易,其放任他人使用本人实名账号对外经营售货,构成出借账号经营的外观,其应当对被告某百货商行的售货行为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综上所述,判处被告某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退还原告张某货款1990元;被告蒋某应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偿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中,蒋某虽然辩称自己从未经营过闲鱼店铺,对售假行为毫不知情,但其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并配合完成人脸识别,属于典型的“出借身份信息”行为。
近年来,类似案件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网络平台缺乏了解、对免费礼品缺乏警惕的特点,以“领鸡蛋”“扫码送礼”等名义,诱导老年人配合完成人脸识别、提供身份证信息,进而冒用其身份注册电商账号从事违法活动。一旦账号涉及侵权行为,被冒名者可能面临经济赔偿和信用受损的严重后果。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信息网络时代,身份证、手机号、人脸信息等均是重要的个人信息,切忌为了蝇头小利贸然出借或配合他人操作。一旦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账号从事违法活动,不仅可能面临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广大老年朋友尤其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领鸡蛋”“扫码送礼”等噱头,将手机交由陌生人操作或配合完成人脸识别。
责任编辑:yy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