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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法官接受人大代表“检验”

  发布时间:2009-10-21 15:47:06



解放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工作动员会现场


解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同泰做表态发言


解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自悦做重要讲话


解放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郭全安做重要讲话

    2009年10月20日上午,解放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工作动员会在解放区政府二楼会议室隆重召开。解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自悦、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郭全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国安、张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同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跃进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部分解放辖区人大代表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全体法官、检察官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解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同泰代表院党组及全体法官郑重表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评议工作,确保工作评议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评边改,按照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的原则,确保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折不扣地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把接受评议作为改进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一次难得的机遇,建立建全长效机制,强化队伍管理,确保评议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解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自悦在随后的讲话中要求,区法院、区检察院要充分认识接受人大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抓好接受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抓好自查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整改工作。

    对于接受评议工作,解放区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郭全安要求区法检两院,一是思想认识一定要到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核心、落实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推进解放区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法检两院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评议过程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评议、依靠群众、实事求是四个基本原则;三是评议结果一定要用好,要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到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促进两院提高工作水平。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实施方案安排,解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贾绍军等5名法官,将代表法院干警队伍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本院全体法官干警、公安、司法部门干警、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等各方面的全面评议和“检验”。同时,法院领导班子将深入走访辖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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