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上午,由解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吴晓蔚、副庭长宋秀梅及审判员李传荣组成的合议庭,在该院1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卢某故意伤害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当天坐在旁听席上旁听案件审理的有16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
作为解放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评议区法院、检察院“四员”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当天,由解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师小栓带领解放辖区的16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法院参评法官办理案件及庭审活动情况进行了查看,以检查评价其驾驭庭审的能力、司法形象和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16名人大代表与解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和法官进行了座谈。参与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们纷纷发言,一致认为整个庭审过程组织严密,规范有序,参评的吴晓蔚、宋秀梅两名法官在庭审中语言文明准确,仪容仪表严整,表现出了较强驾驭庭审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表示对旁听案件情况很满意。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师小栓做了总结讲话,他说,通过旁听案件审理过程,认为整个庭审严肃有序,公诉方和被告人的意见都得到了充分发表,不仅为案件的公正审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充分展现了参评法官良好的专业素质。他要求,区法院及参评法官要进一步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意义,通过接受人大评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依法履行职能,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座谈会上,解放区人民法院领导还就区法院09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队伍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情况、新建审判综合楼项目建设情况等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市、区人大代表进行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