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酒后滋事,纠缠并殴打民警的情况下,不但不对朋友劝止,反而阻拦民警,导致朋友逃脱,近日,这名只讲义气、不懂法律的青年赵某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9年9月23日晚23时许,赵某与朋友李某等人喝完酒后行至焦作市新园路时,看到有夜间巡逻的警车,喝多了的李某遂上前对驾车民警杨某、段某进行纠缠和辱骂。民警杨某请求增援后,焦作市特巡警支队民警温某、储某赶至现场了解情况,结果李某又冲上去对民警温某面部进行殴打,当民警想要制止李某时,遭到赵某等人阻拦,其中赵某抱住民警,并用头顶住民警身体,致使滋事的李某脱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等因素,遂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