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特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彰显法院对特困群众的司法关怀,今年3月份以来,解放区法院在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回访五个环节为特困当事人制定一整套司法救助机制,社会效果较好。截止目前,该院共为6名特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800元,免费提供食宿6人次,发放执行救助金4000余元。
一、在诉前阶段,该院定期选派十名法官对辖区十个办事处的特困家庭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消除其法盲弱势,传授其日常生活中避免发生纠纷的处理方法,从而减少特困群众官司缠身的麻烦。在宣传中,一旦发现纠纷的发生,该院主动入户调解,尽力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免其诉累。
二、在立案阶段,对调解不成特困当事人的案件,该院实行“零交费”制,主动缓、免其诉讼费。同时对其实行带卷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取证,力争从多方面节省其诉讼成本。
三、在审判阶段,在实行快审快调的同时,该院主动为当天庭审没有结束或确因路远当天不能返回的特困当事人免费提供就餐、住宿,并为其送上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资料,让其能安心、明白地打好官司。
四、在执行阶段,该院对特困申请人案件优先执行,并穷其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其送去执行款;针对无财产可执行的被申请人,该院主动启动执行救助基金程序,快速为其发放救助金,帮其渡过生活困难期。
五、在回访阶段,该院要求主审法官对所有特困当事人进行上门回访,充分了解其调解、执行的后续情况,确保案结事了。同时针对生活极度困难的当事人,该院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帮其解决生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