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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54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正式“上岗”

  发布时间:2010-05-14 17:46:00



解放区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聘书颁发仪式现场


解放法院院长张同泰为陪审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书


解放法院院长张同泰向人民陪审团成员工作提出要求


激动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展示刚刚拿到的聘书

    2010年5月14日下午,在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举行的“人民陪审团成员”聘书发放仪式上,56名人民陪审团成员代表从解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同泰和解放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秋利手中接过了红彤彤的聘书,这也标志着解放区法院在辖区广泛筛选聘任的54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正式走上了“工作岗位”。

    为了深入推动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落实“制度创新年”的工作部署,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人民性,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使人民法院这一专业机关作出的司法裁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声民意更好地结合起来,使法院裁判更加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解放区人民法院按照省、市法院要求和精神,在区委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下,迅速启动了辖区人民陪审团成员库的建立工作。

    经过辖区各办事处、社区的广泛推荐,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开具证明,区委政法委、法院进行政审等严格程序,来自解放区辖区各行各业、代表着不同群体声音的540名的普通社会民众成为了解放区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

    接下来,这540名普通社会民众将以9—13名成员组成人民陪审团的形式,参与此后解放区法院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并以案件评议书的形式,针对案件定性和量刑向法院合议庭提出独立的意见,供法官参考和采纳。按照解放法院的安排,6月底之前,该院将至少审理5起有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庭审的刑事案件。

    接到聘书后,该院的人民陪审团成员按捺不住兴奋和激动,纷纷表示“深感光荣和责任重大,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定要履行好职责,使用好权力,慎重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公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促进法院审判权的严格公正行使!”。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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