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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碍民警执法 躁狂男子管制半年

  发布时间:2010-07-30 08:49:13


    原本只因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去派出所接受民警讯问,却因为一时的不理智,殴打干警,砸坏接警室门,试图强行离开派出所。日前,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候某管制六个月。

    2010年1月18日下午,23岁的候某因琐事与市民主路上一家蛋糕房里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民主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候某带到派出所对其进行讯问。讯问期间,候某采取殴打干警,砸坏接警室门等方式,试图强行离开,后被赶到增援的民警制服。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向解放区法院提起公诉。经有关精神病鉴定机构做出结论:案发时候某处于双向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候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其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候某在案发时处于双向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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