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全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树立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院党组决定2011年在全院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强化教育和专项治理为手段,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力争使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四个进一步”,即:廉洁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政制度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推动全院整体工作上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意识。
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从强化廉政教育入手,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珍惜手中权力、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反腐“无用论”和“无关论”的错误思想,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以廉政文化进法院活动为载体,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和系统性教育,2011年要落实“四个一”工作任务。即: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一次廉政书画比赛,筹办一台廉政文化晚会,组织一次反面警示教育。
(二)落实监督制约措施,促进公开公正执法。
要切实加强对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合议庭、庭务会、审委会作用,全面推行分权制衡、权力防控、案件评查、廉政监察员、廉政监督员、绩效考核等制度,做到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对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执法不公不廉、司法作风冷、横、硬等问题,开展执法作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预防司法腐败问题。
(三)坚持“零容忍”原则,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原则,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遏制司法腐败。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要认真落实“四个一律”的要求: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进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
全院要把推进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廉政建设年”活动和构筑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按照“6+6”模式,个人防控要做到 “六知道”,即知道行使权力的法律政策依据,知道岗位职权、知道业务流程、知道廉政风险点、知道“一对一”的防控措施、知道考核奖惩机制,使防控范围覆盖岗位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针对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科技手段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入手,形成“分权防控、程序防控、公开防控、责任防控、科技防控、道德防控”的“六防”体系。
(五)以活动促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要以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为目的,重点落实“五个结合”:与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良性发展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构筑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结合起来;与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完善廉政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日到3月31日)
主要任务是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全院干警思想认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1、建立组织,加强“廉政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为了保证“廉政建设年”活动的正常开展,我院决定成立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和领导督查全院“廉政建设年”活动。活动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在审判办公综合楼公共区域设置展板、宣传栏,不断丰富廉政文化进法院内容;积极向市中院“廉政建设年”活动专刊报送信息,及时反映我院活动开展情况。在我院局域网开辟“廉政建设年”活动专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3、制定规划,落实廉政教育学习内容。院党组确定3月份为廉政学习月,各部门要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干警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反腐倡廉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落实学习计划。
4、多措并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⑵坚持领导上党课和部门廉政工作汇报制度,主管领导上党课和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⑶开展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程度。⑷认真开展廉政承诺和廉政宣誓活动,按照责任划分,逐级逐人向组织做出承诺,面对党旗进行宣誓。⑸组织对全市法院干警进行廉政知识考试。
(二)查摆剖析阶段(4月1日到6月30日)
主要任务是查摆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自纠、深刻剖析、组织核查、建章立制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查摆认真,分析透彻,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重点要开展“八查八看”:
一查服务大局意识,看是否能够把自己的岗位职责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坚定政治信念,正确执行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是否存在我行我素,孤立办案,就案办案,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个人天下第一”思想。
二查执法为民意识,看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把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对待案件当事人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冷、横、硬的现象。
三查公正廉洁司法意识,看是否能够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侵蚀。是否存在插手过问职务外案件,牵线搭桥,互相说情,干扰办案,不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滥用强制措施,野蛮粗暴执法的行为。
四查思想道德观念,看是否能够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是否存在好逸恶劳、腐化堕落、道德素质低下,沉迷于金钱主义、享乐主义的休闲之风、庸俗之风,追求低级趣味的奢靡生活方式,大吃大喝、参与赌博等行为。
五查厉行节约思想,看是否能够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是否存在预算支出管理不严,财务公开措施不到位,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制度约束,私设“小金库”,公务活动中追求豪华、讲求排场,巧立名目过度消费、奢侈浪费;公车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情况。
六查作风纪律表现,看是否能够按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是否存在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作风浮漂,工作拖延推诿、办事低效,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溜岗脱岗、窜岗扯闲、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工作日中午饮酒、酗酒闹事,酒后(醉酒)驾车等现象。
七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能够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存在廉政学习制度流于形式,支差应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对不良倾向听之任之,好人主义严重等问题。
八查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看是否能够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和《廉政准则》等廉政规章制度。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枉法、索贿受贿,规避回避制度,直接或变相经营公共娱乐场所,为非法经济活动、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等问题。
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征求意见表回收不少于10份,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在查摆整改转段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建制阶段(7月1日到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出具体的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各部门要对照“八查八看”,认真撰写剖析整改材料,要突出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三方面内容,单位及部门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个人不少于2000字,经把关后上报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剖析整改材料由院主管领导把关;部门干警的剖析整改材料由部门负责人把关。对剖析不深刻、敷衍应付的,责令补充完善。
2、针对查摆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量化细化任务,认真抓好整改。
3、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的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制定完善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规范业外行为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4、结合半年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考核工作,要建立并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向党组述职述廉的制度,以“一岗双责”的履职情况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到10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对“廉政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长远规划。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全院开展活动的情况,围绕学习时间和人员是否落实、查摆问题是否准确、措施方法是否得力、整改是否落实到位、综合效果是否明显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是加强全院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层层进行动员,提高认识,形成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廉政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亲督实查、加强指导。要建立工作台帐,完善活动资料,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在每一阶段结束后的5日内,围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中院“廉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
(四)认真总结,加强沟通。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树立一批通过开展活动有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