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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游行不服管 殴打警察妨碍公务入班房

  发布时间:2013-01-05 11:02:00


   一男子因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就纠集人开车游行,但游行时不但不服协警管理,还殴打警察,结果被判了徒刑。日前,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阿拉提有期徒刑两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28日15时,被告人阿拉提因反映问题没有得到满意答复,遂纠集人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驾驶三辆汽车在焦作市区游行,在行至焦作市解放路十字路口右转道时,焦作市艺新岗楼协警刘兵、陈名受巡逻民警指示,前去检查参与游行司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被告人阿拉提等人不服从协警管理,对其进行推搡,期间,阿拉提持刀对民警进行推搡,掀翻民警帽子,并用刀把击打协警刘兵的后背。后阿拉提等人强行驾车离开继续游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拉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被告人阿拉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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