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0后”为了快速谋取不当利益,就冒充别人儿子或孙子的朋友,专门诈骗老人的金首饰。日前,解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贵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17日6时许,被告人程贵窜至焦作市中站区跃进小区家属院门口,冒充被害老人马玉芹儿子的朋友,以需要老人的金首饰为其女儿打磨面部黑痣为由,将老人马玉芹的一个金戒指和一个金耳环骗走;2012年6月24日6时许,被告人程贵窜至焦作市解放区建设路建设银行东50米处的人行道内,冒充被害老人张萍儿子的朋友,以需要老人的金首饰为其女儿打磨面部黑痣为由,将老人张萍的一对金耳环骗走;2012年6月24日7时许,被告人程贵又窜至焦作市解放区铁路电缆厂家属院门口,冒充被害老人刘金丽孙子的朋友,以需要老人的金首饰为其女儿打磨面部黑痣为由,将老人刘金丽的一个金戒指和一个金耳环骗走。被告人程贵共实施诈骗三次,销赃后共得赃款3900元,案发后,赃款赃物未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4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程贵主动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程贵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