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谁知遇到个酒鬼被打致伤。近日,解放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打人者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原告张某诉称,自己作为医院的医生,2012年8月25日在医院急诊室值夜班,李某与司机韩某酒后因李某头部受伤到医院就诊,当原告与处置室人员联系时,被告韩某对原告大打出手。之后,110民警赶到将其制服。原告受伤后在医院治疗,被告韩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被告酒后寻衅滋事将原告打伤,严重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益,故诉至本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被告韩某对原告张某进行推搡殴打,其行为已经对原告的身体构成侵害,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被告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还应对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