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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全力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20 10:19:36


    为全力维护留守妇女、下岗女工、病疾妇女、刑事女被害人等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实行“四一个”措施,即设立一个社区妇女维权联络点、一个弱势妇女维权心理疏导站、一个弱势妇女维权陪审团,实行多节点司法救助,从诉前调解、立案、庭审、执行等阶段全力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好评。     

    “一点”是指设立社区妇女维权联络点。该院在52个社区设立52个妇女维权联络点,一旦社区出现虐待残疾妇女、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社区妇女维权联络员则第一时间介入,并主动联系该院妇女维权联络法官,由该院法官上门入户,用法律、道德人情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现场为弱势妇女撑腰维权。经诉前调解无效的,则简便手续,快速立案、排期、审理,以最快的速度依法为弱势妇女撑好“维权伞”。      

    “一站”是设立弱势妇女维权心理疏导站。该院在诉前调解中心设立弱势妇女心理疏导站,并选派三名经验丰富、善解人意、亲和力强的女法官任心理疏导员,对留守妇女、病残妇女离婚案件、刑附民女性被害人赔偿等案件的弱势妇女,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阶段全程跟踪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们重树生活信心,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困难、逆境,教育其自尊、自强、自立,在心理上给予其特别关爱,从而在为弱势妇女维权的同时,也避免了个别弱势妇女当事人因一时想不开而采取过激行为,为和谐化解矛盾纠纷营造了氛围。     

    “一团”是指设立弱势妇女维权陪审团。该院从妇联、工会、学校、人民调解员中选取60名女陪审员,组成弱势妇女维权陪审团,利用陪审团成员擅长做妇女工作的优势,对所有涉及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进行全程参审参调参执,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对因家庭暴力、外遇引发的离婚案件,陪审团成员主动参与调解,经调解无效的,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上,尽可能的依法支持无过错弱势妇女的诉讼请求,从而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助”即为特困妇女实行多节点司法救助。对于经济特困的弱势妇女,在立案阶段,该院免费为其诉前调解矛盾纠纷,主动减缓免其诉讼费;在审理阶段,对于远路弱势妇女当事人,该院法官携卷上门调解、审理案件,尽可能最大程度地节约其诉讼成本,减轻其诉累。在执行阶段,对于无财产可执行的特困妇女申请人、刑事受害人,该院主动协调上级部门,给予其司法救助,帮其渡过生活难关。     截止目前,该院共为26名弱势妇女进行了心理疏导,调解离婚案13件,减免弱势妇女诉讼费4300元,为下岗女工讨薪23000余元。

责任编辑: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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