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日益增多的离婚当事人因沟通不当、心理偏执所造成的家庭分解,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实行“四步联动”分类做好离婚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力促离婚案件和谐解决,效果较好。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理离婚案件56件,其中调解36件,撤诉12件。
法官庭前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对于因家庭琐事、误会引发的离婚案件,该院法官仔细研读案情,找出家庭走向解体的关键点后,主动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联系,详细摸清双方的心理动态、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并在开庭前分别与离婚当事人以谈心的方式进行庭前约谈,“一对一”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架好双方沟通桥梁,帮助双方分析婚姻矛盾产生的根源,矫正当事人以往的错误心理,消除双方误解,力争让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促成和谐解决,重建和睦家庭。
邀请亲朋好友“N对一”心理疏导。对于因酗酒、暴力、外遇引发的离婚案件,主审法官主动邀请当事人的父母、亲朋好友与离婚当事人进行“N对一”的心理疏导,在教育批评的错误一方当事人的同时,安慰疏导另一方弱势当事人,使他们在亲人朋友的合力疏导下,改掉以往的错误做法,念及亲情,摒弃前嫌,重建幸福家庭。
联合社会力量进行“舆论”心理疏导。对于一方为残疾人、病弱困苦的离婚案件,该院主动邀请离婚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干部等参与调解,找出婚姻矛盾根源,提出化解途径,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做好离婚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因残疾、病穷离婚的特困家庭,该院与社区一起共同协调民政部门,主动帮其解决家庭困难,用社会爱心共同挽救破裂家庭。
邀请心理专家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对于确实无法挽回的婚姻离婚案件,该院主动邀请心理专家对言词过激、情绪不稳的一方离婚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通过专家科学系统地分析、疏导、建议,不仅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想法,也避免个别当事人因一时想不开而采取过激行为,从而促使双方理智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谐化解离婚案件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