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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6-19 10:57:34



    为切实提升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效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6月9日,解放区法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对6起适用该机制的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解放区法院高度重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成立了以张同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暂行规定》,对适用该程序的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为审理快速轻微刑事案件提供规范性依据。同时该院主动联合公安、检察院,对适用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的6起案件快侦、快诉、快审,集中查明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讲明适用简易程序和快速审理机制有关情况,并在案件受理三日至七日内对6名被告人集中宣判、集中判后答疑,集中进行法庭教育。每起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则分别进行,6起案件庭审时间一共2个小时,6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该机制的实行不仅提高了轻微刑事案件的流转速度,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开庭现场。

责任编辑: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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