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解放区法院快速处置一起执行突发事件维护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4-06-19 10:59:24


    在“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中,为快速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6月11日,解放区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汪某借款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其轿车过程中,被执行人汪某的爱人朱某突然将一名执行干警咬伤,还将执行局副局长抓伤,企图通过撒泼的方法对抗法院执法。解放区法院执行法警果断出击,采取合法的手段顺利完成此次强制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1年元月17日,汪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魏某借现金57000元,当时口头约定自2012年元月起每月偿还2000元。但汪某在偿还了20000元之后,以经济紧张为由拒不还款。2013年8月,魏某将汪某诉至解放区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汪某同意偿还魏某本金及利息共计40000元。但被告汪某在调解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其义务。原告魏某遂申请强制执行。经查,长期在外规避执行的被告汪某名下有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执行干警遂到焦作市车管所对其车辆办理查封手续。

    为保证此次执行的顺利进行,该院执行局在执行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制定了执行预案。6月11日早7点,由执行局副局长胡福平亲自带领6名执行干警、法警到达解放区幸福街小区被告人汪某家中,对汪某的爱人朱某进行法律释明和思想教育,希望其能配合法院执行,交出被告汪某名下的轿车钥匙。但朱某拒不交出车辆钥匙,并拉住车门不让清障车将执行车辆拖走。执行局副局长胡福平和执行干警梁根根遂上前对其做思想工作,劝其配合。在劝离过程中,朱某乘法警梁根根不备,向其肩膀狠狠咬去,并向其手臂抓去,致干警梁根根肩膀、手臂流血不止。执行局副局长胡福平马上前去制止,朱某也将其手臂抓伤流血。其它执行干警迅速上前将朱某拉开,将其带上执行警车上。随后,执行局副局长胡福平指挥清障车将被执行雪铁龙轿车拖至法院,并将朱某带至法院。经法院合议后,遂以妨碍公务执行,对某进行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

    至此,这次强制执行不但成功执行,还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妨碍公务执法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陈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28020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