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4-11-17 10:40:08
主要职能:
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支付令、通知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裁判的财产部分;
2、上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或同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3、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
4、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案件;
5、行政机关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
6、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并提出司法建议。
组成人员:
局 长:刘同智
副 局 长:胡福平、张海峰
执 行 员:张 伟
法 警:王高升、王海洋、王永刚、勾 宁、 刘 涛、
常鹏飞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