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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大胆青年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09-07-09 16:21:29


    向同学炫耀自己当了警察,并以可以安排同学到公安局上班为名骗取3150元,2009年4月5日,这名胆大的男青年侯标(化名)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08年10月,侯标在焦作市月季公园碰见了自己以前的同学邵某,闲谈中侯标吹嘘自己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某大队任组长,能力很大,并掏出了假警官证向邵某炫耀。见侯标如此飞黄腾达,邵某羡慕不已。不久,二人再次在月季公园碰面,邵某提出侯标看在老同学的份上,能不能托关系安排自己也到公安局上班。见有利可图,侯标遂满口答应,但又故作为难地表示托人需要花钱,邵某马上表示钱不是问题,需要钱只管说。之后,侯标以活动关系为由,分四次骗取邵某及邵的家人现金3150元。为了让邵某和邵的家人相信自己,每次取钱时,侯标都身穿在公安高专上成人教育时所发的警服,拿着伪造的警官证。拿到钱后,侯标很快就挥霍一空,且躲着不见邵某。无奈之下,邵某只好苦苦寻找侯标。09年1月,邵某终于在一家网吧内发现了侯标,并当即报警将侯标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标冒充人民警察以帮助他人安排工作为由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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