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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设计编织“温柔乡” 合伙抢劫男网友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5-08-20 15:44:08


    “80后”女子假意邀请男网友到家约会,与朋友合伙上演“捉奸”戏抢劫男网友,结果事与愿违,不仅自己进了监狱,还被罚款1000元。2015年8月18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马某(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81年出生的马某(女)时尚靓丽,但却贪图享受,为了快速筹到供自己买衣玩乐的财钱,就与朋友梁某(男)预谋,想出了由马某出面引诱男性、再由梁某假冒其“丈夫”出面“捉奸”、强迫对方拿钱的“妙招”。为了钓到“鱼”,马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网友程某。2015年2月18日上午,马某就邀请程某来焦作“约会”。两人见面后,马某就将程某带至其租住的房屋内。梁某则事先藏匿于该房的次卧。中午,马某与程某一起吃午饭,在吃饭过程中,马某就悄悄将事先准备的促进睡眠类药物投放在程某饮用的开水和啤酒内。程某喝过啤酒后,就感觉意识模糊,特别瞌睡,马某就将程某扶到其主卧休息,并假意和程某躺在一起。刚躺下,梁某就冒充马某的丈夫,持菜刀冲入主卧,以“捉奸”名义向程某索要钱财。其间,梁某采取用菜刀刀面、手扇程某脸、言语恐吓的方式,让程某拿钱,马某用绳子、扎带将程某的手脚捆绑。马某离开后,梁某将程某随身携带的140元现金、一部手机(价值296元)、银行卡、身份证抢走。后梁某让程某进入次卧大衣柜内,并用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口部和手部后离开。后程某挣脱后报警,马某、梁某先后被抓获归案。程某被抢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已从梁某处追回并退还被害人程某。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马某的亲属退赔被害人程某人民币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马某与同案人梁某在案发前共同预谋,并负责出面引诱男性网友,且在具体犯罪过程中与梁某相互密切配合,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和关键性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马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的亲属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退赔,并获得了被害人对被告人马某犯罪行为的谅解,故对被告人马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y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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