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社会诚信缺失严重削弱司法公信力的现状,解放法院开展以“笃信守诚、尚法弘德”为理念的“诚信法院”建设活动,对内严格落实各项审判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法官行为,对外通过警示惩戒措施以诚立信引导当事人行为。
该院在“诚信法院”建设活动推进过程中,一是强调规范法官自身行为,致力于“做群众最信赖的法官、做群众最信任的法院”。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面查缺补漏,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审判权运行,实现法官群体自警、自律、固本、正身。通过素质养成机制,加强理念培养、提升队伍素质、发展法院文化,让法官在促进社会公信的同时,也实现自身人生价值的升华。二是面对愈演愈烈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现实问题,该院既着眼于对守信行为的正面引导与多元激励,又着眼于对失信行为的教育防控与惩戒规制,维系了诚实守信的诉讼秩序,探寻了破解社会诚信缺失的有效路径,回应了社会公众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高度关切。
解放法院通过诚信建设实践促进了“修身于内”与“立信于外”的有机结合,实现了“诚信自治”与“信用规制”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有机结合,昭示了以诚正身、诚信为本的基本价值追求。